2015年海域综合管理工作要点出台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路涛)近日,《2015年海域综合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由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印发。根据《要点》,今年海域综合管理方面将重点开展28项制度研究和建设工作,制定海域综合管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规则。
《要点》指出,今年将着力推动4方面发展,即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布局向绿色低碳型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海岸带地区城镇化改造建设向海洋文化型发展,着力推动海洋养殖业向海洋牧业现代化发展,着力推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向集约节约和海洋生态文明方向转变。
在依法行政方面,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将重点开展28项制度研究和建设工作,制定海域综合管理有关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由国家海洋局各分局,省厅(局),地市、县级海域管理机构组成的监管机制,做好与海洋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
国家海洋局将加强海域资源的科学配置,优先保障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区域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以及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沿海新型城镇化建设用海需求。优先考虑自然淤涨型海滩开发利用。同时还将严格坚持节约集约用海原则,对存在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的地方,暂缓受理新的围填海项目申请,并配合有关部门对闲置围填海开展专项督察。
在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方面,将全面开展海域分等定级,建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估。
在海域综合管理研究与实践方面,将配合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沿海滩涂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等。
2015年海域综合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守纪律,讲规矩,依法行政,科学配置海域资源,使海域资源在经济、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中发挥最大效益;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布局向绿色低碳型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海岸带地区城镇化改造建设向海洋文化型发展,着力推动海洋养殖业向海洋牧业现代化(规模化、高技术、高效益、环保绿色)发展,着力推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向集约节约和海洋生态文明方向转变;提高海洋资源开发控制能力,提升海洋资源配置保障能力,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海洋强国、21世纪丝绸之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海域综合管理研究与实践
全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沿海滩涂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力争早日印发施行。开展国家海洋领域“十三五”规划中的海域综合管理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陆海统筹和海域综合管理内容、制度和机制研究,选择两省进行陆海统筹和海域综合管理试点,为陆海统筹管理提出顶层设计建议。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研究,为下轮区划修编夯实基础。开展海岸带综合开发与保护规划研究和拟定工作。积极指导沿海市县2015年底前完成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依法科学配置海域资源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全国年度围填海计划控制指标,完善围填海计划台账管理,强化围填海的监督评估、考核与奖惩。依法科学配置海域资源,合理布局产业用海空间,优先保障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区域发展国家级新区和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以及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海需求,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确保沿海新型城镇化建设、渔港建设、渔业增养殖业、渔业种质资源区、海洋保护区等的用海需求。优先考虑自然淤涨型海滩开发利用。对围填海进行分类指导,实施岸线保有率计划指标管理,严格限制各类用海占用自然岸线和顺岸式围填海,提倡人工岛式、多突堤式及区块组团式围填海,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保留公共通道水域,打造亲水岸线。
节约集约使用海域资源
坚持节约集约用海原则,科学制定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和各类产业项目用海面积标准等技术规范。依据各类产业项目用海面积标准,加强对围填海项目选址、平面设计、用海规模和岸线占用的审查力度,提高海域使用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对废弃盐田、废弃水产养殖池、垃圾堆场的改造利用与岸线整治,提高海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完善区域用海规划拟建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区域用海规划拟建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数量和规模确定区域用海规划面积。对存在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的地方,暂缓受理新的围填海项目申请,并配合有关部门对闲置围填海开展专项督察。着力盘活存量,引导并督促地方政府将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项目向已批区域用海规划内聚集。加快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制度建设,会同河北省有关部门做好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
确保海域资源价值最大化
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开展海域分等定级,客观反应海域资源区位价值;根据海域等别、用海类型、填海方式、供求关系等因素,建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修订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挥海域使用金在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完善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机制,确保海域使用金按时足额征收入库,提高海域资源开发利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逐渐减少海域资源行政配置,发挥市场对海域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加快推进海域评估制度和队伍建设。开展重点海域权属核查,掌握完整准确的权属数据,解决权属重叠、批用不一致、坐标系转换产生数据误差等问题。开展海域资源建立实物账户和价值账户研究。
推进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根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确定重点开展28项制度研究和建设工作,制定海域综合管理有关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由分局、省厅(局)、地市、县级海域管理机构组成的监管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海域管理部门在海域综合管理全程监管中的作用,使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并做好与海洋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加强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把好填海项目海域使用管理最后关口。完成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升级改造,提升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县级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利用多种监测手段,实施全覆盖、立体化、高精度监视监测,掌握海域资源及使用情况;将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打造成为海域综合管理的千里眼、顺风耳、大智库。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做好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指导地方实施海域使用权登记造册工作。
加强海域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海域综合管理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举办海域综合管理培训班,务必使海域管理干部全面掌握海域管理法律制度、技术标准和办事程序及要求。依托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海域管理网络视频学习平台,开展网络授课和交流,逐渐形成海域管理人员利用网络学习交流的风尚,成为学习型干部。组织海域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和技能竞赛活动,推广经验,相互促进,以点带面,共同提高。加强海域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严格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审批项目用海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营造海域管理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国家不同层面媒介,加强海域管理宣传,正面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海域管理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宣传围填海在满足国家重大项目、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海洋经济新区、临海产业园、新型城镇化建设、亲海生态区与休闲娱乐场所等用海需求,提供发展空间方面所发挥的巨大支撑保障作用和取得的重大成就。积极介绍围填海的政策、法律及科学论证、严格审批,介绍围填海典型案例,说明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时间等(可公布社会关注的围填海项目的数模物模预测结果),澄清社会上的模糊认识,引导舆论客观正面评价围填海活动。